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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3棚户区改造工程-海拉尔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绿化工程监理(三、六、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3棚户区改造工程-海拉尔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内发改农字 [20

 本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3棚户区改造工程-海拉尔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内发改农字 [2014]10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拉尔。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绿化、铺装工程及配套设施。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3棚户区改造工程-海拉尔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绿化工程监理(三、六、七标段) 2017-GC0510-1-JL-3 909.00元 1492 4359 2258
2017-GC0510-1-JL-6 913.00元 1492 4358 7588
2017-GC0510-1-JL-7 878.00元 1508 4359 933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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