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质检站检测物资、质检设备仪器及质检设备仪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1
招标编号:XCZB11-170800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质检站检测物资、质检设备仪器及质检设备仪器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质检站检测物资、质检设备仪器及质检设备仪器维修项目
2.2标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包一:质检站质检设备仪器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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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基本规格要求 |
交货期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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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磨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60日历天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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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振荡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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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柜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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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清洗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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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导率仪 |
1台 |
标包二:质检站检测物资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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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基本规格要求 |
交货期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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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试剂耗材 |
/ |
详见招标文件 |
60日历天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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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体 |
/ |
5日历天 |
3年 |
标包三:质检站质检设备仪器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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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维修设备及型号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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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检站质检设备仪器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2.3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15号烟草大厦14楼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标包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标包二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行业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特种车辆运输许可证件(或特种车辆委托运输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要求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应具有同类设备供货或维修经验,并提供近三年来所投标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9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包。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