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交直流配电柜集中采购(2017年)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11
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交直流配电柜集中采购招标(2017年),(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13),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1.1.1招标性质:货物招标
1.1.2采购内容:交直流配电柜产品(2017-2018年度),主要应用于各地市核心机房及负荷较大的汇聚机房。
1.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若24个月后中标人的份额未达到预估采购数量的80%,合同可继续沿用,合同有效期最多可延长至36个月。
1.1.4预估采购数量:交流配电柜98台、直流配电柜40台、相关配件,含设备验收后至少3年原厂免费保修等售后服务。采购预算431万元(不含税)。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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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招标产品 |
规格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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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配电柜 |
交流配电柜体 |
850*1000*200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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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00-1100)*2000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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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00*2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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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0*6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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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微型断路器 |
32A/1P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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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A/1P |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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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A/3P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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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A/3P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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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A/3P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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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A/3P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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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壳断路器(交流) |
100A/3P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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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A/3p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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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A/3P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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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A/3P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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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A/3P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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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A/3P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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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A/3P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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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A/3P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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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断路器 |
1250A/3p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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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智能电表 |
16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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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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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配电柜 |
直流列头柜体 |
850*800*22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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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0-800)*22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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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微型断路器 |
32A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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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熔断器 |
63A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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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A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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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A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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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A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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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A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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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A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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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A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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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壳断路器(直流) |
250A/2P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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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A/2P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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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A/2P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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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A/2P |
10 |
上表需求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实际需求数量有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带来的商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交货地点:福建省九地市招标人及招标人分公司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浮动:
当有效投标人小于5个时,中标人数量为1个;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个时,中标人数量为2个。
中标份额分配原则:
当中标人数量为1个时,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当中标人数量为2个时,中标人中标份额分配原则如下:
(1)如果第1名的投标总价高于第2名时,第1名、第2名份额分别为:50%、50%;
(2)如果第2名的投标总价高于第1名,且不高于第1名总价的5%时,第1名、第2名份额分别为:60%、40%;
(3)如果第2名的投标总价高于第1名,且高于第1名总价的5%时,第1名、第2名份额分别为:70%、30%。
1.3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在各招标型号投标单价限价(投标单价限价详见详细报价表)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单价投标折扣上限,折扣上限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或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或制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设立的承诺函。
2.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信息(正在换证的投标人需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换证审核通过证明)。
2.7投标产品认证要求:
a. 交流配电柜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b. 配电柜所配防雷器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第九批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目录产品或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电信计费监测和防雷安全监测管理办公室推荐目录产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8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要求:
a.交直流配电柜: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含测试报告)及抗震检测报告;
b.直流熔断器: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含测试报告)。
2.9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与国内公众通信系统、数据中心或电力系统的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签订的每年的配电柜产品(不含交直流配电箱产品)销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相应供货合同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与产品清单。其中专项采购合同金额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还需附相应的采购订单、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制作单个框架合同采购订单金额汇总表,合同金额以采购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