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军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DDQ-ZB-2017-11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备下列条件:(1)委派律师具有合伙人资格,有调配律师事务所资源的管理权限;(2)有从事住宅与商业物业法律服务专业知识与经验;(3)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商贸调查、诉讼、仲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4.1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不低于20万元;
4.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家物业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服务面积不低于20万平米住宅小区的类似业绩);
4.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及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0日-2017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