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17年茂名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为2017年茂名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453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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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集成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
预估设备及主材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
份额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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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茂名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框架采购 |
1861.60 |
343.71 |
60.80 |
份额一 |
茂名 |
|
2 |
266.37 |
47.12 |
份额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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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49.19 |
44.08 |
份额三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最终批复的概预算为准。如果以后项目是根据甲方的正式文件所公布的“乙供方式的分布系统器件清单范围”负责采购相应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及其他集成材料,乙方不再负责除基站设备外采购项目所需要的所有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及其他集成材料。
2)招标范围:为2017年茂名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提供集成服务;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单站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和初步验收(如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则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系统正常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维护期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两年。单站工程须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单项所承建工程验收交付工作,如不按期完成则该单项工程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或因企业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完成合同额度也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1.3承包方式:包前期分布系统方案设计、包协调、包工、包配套设备材料及部分辅材、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含通过综合验收等)、设备保修、包两年维保等全套工程服务
1.4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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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
预估集成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
预估设备及主材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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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一 |
343.71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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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二 |
266.37 |
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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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249.19 |
44.08 |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乙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4G网络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相关施工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各实施地市内至少配备2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2.5 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