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李遂镇村内改造工程(崇国庄村及牌楼村排水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李遂镇村内改造工程(崇国庄村及牌楼村排水工程)
(2)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崇国庄村、牌楼村。
(3) 项目总投资:295万元。
(4) 工期:75日历天
(5) 招标规模:拆除路面1424平方米,新做混凝土方沟2482米,铺设混凝土路面1197平方米,新做桥涵5座。
(6) 招标范围:路面拆除、新建混凝土方沟、铺设混凝土路面、新做桥涵。
(7)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的人员担任。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外地进京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5)具有市政道路工程1200米以上或施工合同额在290万以上类似施工经验,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7)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内(2014年07月01日至2017年07月01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8)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项目经理身份证明书
(5)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两份,同时提供有效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以备查验。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4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