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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新马路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

 本新马路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马路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1030米
 
2.4投资估算:约为2158.5万元
 
2.5开竣工日期: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299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主体施工、配套工程施工、系统动迁和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道桥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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