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学校保安服务购买项目
项目编号 M117-2119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可以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安局办理备案登记,中标后须在明光市设立分公司;
5.近三年内(2014年7月1日起至今),有保安人员不少于100人的保安服务业绩;
6.投标人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9日17时以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8月14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