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地热+”供暖工程-武装部和府前广场热力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1
招标编号:GXTC-1735155
1.招标条件
现对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地热+”供暖工程-武装部和府前广场热力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地热+”供暖工程-武装部和府前广场热力站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的服务范围:
(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四个包进行招标,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一、换热机组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
1 |
一级换热机组 |
换热量:2.2MW*1台,材质316L,设计压力1.6MPa,一次侧参数:48.5/33℃,二次侧:40/30℃; 循环泵:G=440m?/h,H=29.9m,N=55kW(2用1备) |
1 |
武装部站 |
|
2 |
二级换热机组 |
换热量:2.6MW*2台,材质316L,设计压力1.6MPa,一次侧参数:48.5/12℃,二次侧:32/8℃; 循环泵:G=170m?/h,H=22m,N=18.5kW(1用1备) |
1 |
武装部站 |
|
3 |
余热换热机组 |
板式换热器:换热量:2.6MW*2台,材质316L,设计压力1.6MPa,一次侧参数:65/45℃,二次侧:40/55℃; 中间水循环泵:G=400m?/h,H=36m,N=75kW(1用1备) |
1 |
府前广场站 |
|
4 |
余热换热机组 |
板式换热器:换热量:2.6MW*2台,材质316L,设计压力1.6MPa,一次侧参数:65/45℃,二次侧:40/55℃; 中间水循环泵:G=400m?/h,H=36m,N=75kW(2用) |
1 |
府前广场站 |
|
5 |
二级换热机组 |
换热量:3MW*2台,材质316L,设计压力1.6MPa,一次侧参数:48.5/12℃,二次侧:32/8℃; 循环泵:G=170m?/h,H=22m,N=18.5kW(1用1备) |
1 |
府前广场站 |
包二、水源热泵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
1 |
水源热泵 |
制热量:3056kW,功率:580kW,cop:5.0 ,一次侧参数::32/18℃,二次侧:45/55℃ |
1 |
武装部站 |
|
2 |
水源热泵 |
制热量:2352kW,功率:583kW,cop:5.0 ,一次侧参数::18/8℃,二次侧:45/55℃ |
1 |
武装部站 |
包三、水源热泵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
1 |
水源热泵 |
制热量:3056kW,功率:580kW,cop:5.0 ,一次侧参数::32/18℃,二次侧:45/55℃ 制冷剂:R134a,蒸发侧阻力小于5米 |
1 |
府前广场站 |
|
2 |
水源热泵 |
制热量:2352kW,功率:583kW,cop:5.0 ,一次侧参数::18/8℃,二次侧:45/55℃ 制冷剂:R134a,蒸发侧阻力小于5米 |
1 |
府前广场站 |
包四: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
1 |
燃气 |
3.5MW,燃气量364.5Nm3/h |
1 |
武装部站 |
备注:
1.交货期以甲方下发的生产委托书中的时间为准。
2.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及具体数量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换热机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产品具有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3.1.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1.4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1.5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1.6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包二、包三(水源热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3.2.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2.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2.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包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投标产品质量体系或环境认证(ISO9000或ISO14000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等。
3.3.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近3年的供货经验及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3.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3.3.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