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咪咕动漫2017-2018年新媒体矩阵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咪咕动漫有限公司,项目资金100%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内容
1.1 项目编号:MGGS20170000654
1.2 项目名称: 咪咕动漫2017-2018年新媒体矩阵运营服务项目
1.3 资金来源:100%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内容:双V运营,建设具备影响力的咪咕动漫新媒体矩阵帐号,包括社交平台、平台、视频平台等,通过内容运营、活动策划实现规模化传播效应。主要服务内容:
a.矩阵运营服务:咪咕动漫旗下官方帐号、小号的日常运营,包括社交平台、平台、视频平台等,提供话题设置、活动组织、日常管理、分析统计、矩阵联动等支撑;
b.活跃度提升服务:对标行业前三,提高粉丝数、互动量等,建设百万级官方大号,10个万级小号形成矩阵;
c.传播效应提升服务:通过内容运营、活动策划实现规模化传播效应(现象级话题事件);
1.4 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1.5 本项目投资预估金额:216万元(含税)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中选数量: 1家供应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营销宣传 项 1.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应答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传播”或“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或“公关经营”相关。
2.2 应答方纳税人资质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盖有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若已“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未加盖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要求提供由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税务官网查询截屏等可以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文件。应答方需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具有3年以上社会化媒体营销经验,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低于3个社会化营销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标的页、金额、签章页)、项目效果数据等。
2.5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咪咕动漫有限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各应答人自行承担。要求提供企业声明函。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要求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8月10日10时00分至2017年08月15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