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授权采购项目(标十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ZS-2017-036
开标时间:2017-08-25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人就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授权采购项目(标十六)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
二、概况详见下表:
2.1项目概况:详见附表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期:暂定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可延长一年。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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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交货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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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十六 |
办公饮用水 |
380ML(24瓶装)、550ML(24瓶装)办公饮用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本招标产品的相关业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附表。
3.3熟悉舟山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5企业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②自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③自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6投标人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7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3.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