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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煤矿巷道铺底、皮带头基础开挖及浇注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煤矿巷道铺底、皮带头基础开挖及浇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煤矿巷道铺底、皮带头基础开挖及浇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坡度12°;副井为斜井,坡度5.5°,风井为立井,井径6.0米。位于东胜煤田的北部,构造形态表现为一简单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近于北西,倾向S25°W~S30°W。区内岩煤层产状近于水平,倾角一般小于3°。
1.2 招标范围
按照《高头窑煤矿生产接续计划》安排,进行煤矿巷道铺底、皮带头基础开挖及浇注工程施工工作,其中基础开挖268.46m3,砼用量3085.28m3,配筋用量386.2kg。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3工程地点和工期
工程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工 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2.2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2.4 近五年类似施工合同业绩一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3日09:00起至2017年8月17日17:00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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