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招标人为辽河石油勘探局华油实业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泥浆无害化处理公司钻井泥浆接收及拉运主要的服务内容是对华油公司承揽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任务,大部分利用原有老井场,需倒运到集中点进行处理。这些井位于欢喜岭、曙光、赵圈河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当地环保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在拉运过程中,对拉运车辆防护措施和拉运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不允许拉运泥浆落地,造成环保污染事故。并将钻井泥浆拉运到相应的泥浆无害化处理基地。费用2017年成本列支项目,计划文号油华发【2017】35号,计划金额为260元。
2.招标范围:华油泥浆公司各井泥浆接收、拉运。 3.实施地点:华油泥浆公司各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070148FW0151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3.要求承运方承诺能够协调地方政府相关单位:盘锦监狱、保护区管理局、城管及交警等多方面关系和相关工作经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 18 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