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扎兰屯市金龙山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运动员接待中心)监理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运动员接待中心(包括原有建筑物整体外立面改造)。
2.2建设地点:扎兰屯市郊区8公里处的金龙山休闲度假旅游区内。
2.3监理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 700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扎兰屯市金龙山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运动员接待中心)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