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车辆底盘及改装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4
项目编号:2017【0801】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一览表
|
项目编号 |
标段编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2017【0801】 |
标段一 |
400kW柴油发电机组 |
详见技术规范书(发动机品牌沃尔沃) |
35台 |
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车辆第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同型号机组(含浙江省公司29台,江西省公司4台,安徽省公司2台)方案一 |
|
标段二 |
400kW柴油发电机组 |
详见技术规范书(发动机品牌康明斯) |
29台 |
方案二 |
|
|
标段三 |
移动电源车车辆底盘及改装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9辆 |
/ |
注:1、各供应商对标段一和标段二分别报价,通过综合评审分别确定标段一和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后期采购阶段根据实际需求型号,选择对应型号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采购。
2、要求各投标人对标段一和标段二同时投标,但不允许同时针对标段三进行投标;反之,各投标人对标段三进行投标,则不允许对标段一和标段二进行投标。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标段二: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原厂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非自主品牌设备的必须提供授权证书;
3)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产品进口机组必须提供历史产品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及完税证明;
5)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资料,至少提供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代理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原厂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厂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出具的车辆改装资质证明;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工信部上牌公告及国税局免税图册;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资料,电力生产特种车辆销售数量不低于50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