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遥县庄则至黄平线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227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平遥县交通运输局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平遥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遥县庄则至黄平线公路改造工程,位于平遥县朱坑乡境内,起点位于南平线电厂平交口处,终点止于黄平线K8+394处,路线全长4.893公里,采用公路三级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渐变至7.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及沿线安全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具备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4日至2017年8月 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