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团结村库仓沟便民桥建设项目、三道沟镇滴台村二社板桥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编号为2017042、2017043的白山市浑江区部门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书)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团结村库仓沟便民桥建设项目、三道沟镇滴台村二社板桥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
一标段: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团结村库仓沟便民桥建设项目;新建一座6米、一座8米板桥。
二标段:白山市浑江区三道沟镇滴台村二社板桥建设项目;新建8米长板桥一座。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兴边富民”行动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9月11日—2017年10月30日
2.6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团结村、三道沟镇滴台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及以上职称。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