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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已由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森林消防专

 本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已由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爱区发改投资[2017]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奖金和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奖金82.8%、地方匹配17.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爱辉区七二七林场内。
2.2建设规模: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营房占地面积67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6平方米,地上4层,总高度14.85米,训练场4800平方米,砖混结构。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65.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9月9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工期38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类似项目业绩指:指提供的工程项目业绩同招标工程有着等于或大于的层数、面积,相似或优于的结构类型(其中框剪结构优于框架结构,框架优于砖混)。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凡投标项目班子中的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按自动退标处理;凡到场的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先登记时间为准。(名词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的比例超过50%;或出资、股份比例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报名时限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17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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