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40吨燃煤改造工程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YZB-2017(062)
2.2建设地点:沙圪堵镇
2.3建设规模:40吨燃煤改造,燃料由煤改为兰炭
2.4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0000.00
2.5施工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9日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国家2016年-2030年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规划和十三五要求,将燃气、水煤浆、半焦(兰炭)作为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本工程改造要求将原有燃煤改造为先进节能、污染小、燃料为半焦(兰炭)的,燃料改变后所配套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软化水系统,环保在线检测系统,且改造完成后配合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并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 (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许可证原件)
3.2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揽过一项不限规模、不限金额的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技术人员1人(工程技术人员是、热能、暖通、焊接、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设备安装专业)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近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