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农安县兴业路西侧公租房外网工程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农安县兴业路西侧,廉租住房北侧。
2.3 招标范围:公租房外网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投资:76.4843万元。
2.5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近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