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铝工业园区内,厂址东侧为包头天蒙石油有限公司油库及加通污水处理厂;厂址南侧为纬四路、京包铁路及南绕城公路;厂址西侧为包铝热电厂一期工程厂区;厂址北侧为一期煤场、包头市鹿峰陶瓷有限公司、包头铝厂铁路专用线。本项目在原一期2×330MW机组向东扩建,建设3×350MW超临界燃煤间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2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华云电厂项目部。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名称及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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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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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变频器设备(热网)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电气 |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2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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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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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变频器设备(热网)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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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 |
1、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认证体系,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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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维护、培训等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加工设备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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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投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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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满五年成功运行的良好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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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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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6:00前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