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六一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公-安局。受安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安阳市公-安局六一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六一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HNZB[2017]N216号;
2.3、建设地点:原安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安阳市红旗路与永安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项目预算:1600万元;
2.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8、工 期:6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供应商须具备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属供应商本企业员工(需要提供2017年1-6月份社保缴费权益单),无在建项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