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委托,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17年红河个旧供电局停车场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谈判内容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1个标段,2017年红河个旧供电局拟在物资供应中心(个旧市新冠路26号)半径100米内(步行5分钟)租赁16个停车位以解决公车停放问题。
标的物名称/描述:停车场
标的物数量:16个
4.2 谈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
(3)提供租赁的车位场地需权属清晰(如为转租需提供原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满足本项目租赁期限),无产权争议,未被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保全、查封。
(4)提供租赁的车位场地需在以红河个旧供电局物资中心(新冠路26号)为中心的半径100米以内,以保证抢修车辆能快速出车。。
(5)能出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6)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若谈判申请人(包括谈判申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谈判申请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谈判申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