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瑞金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承包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RJTS2017-RJ-J009-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内服务) 1 项 参保对象:全市村(社区)干部 1127 人;
保险费用:160元/人/年
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给付身故保险金或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由承保保险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给付。
保险期限:一年,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额每人保障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每人保障4万元;
赔付标准:
一、意外伤害保险: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保险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保险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保险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每次扣除免赔额100元后,对其余额按100%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保险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门(急)诊治疗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住院治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保险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 8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