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6-28-100]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谈判)27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
1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技术负责人资格
1
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即盈利。
5、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7、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人为本工程项目代理人的(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园林工程师),出示身份证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④、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被查询人身份证号)。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证书原件、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前须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表)。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 2:30—5: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