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3#、4#导流洞出口封堵及下游右岸岸坡与雾化边坡零星整治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与云南省永善县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中,下游距宜宾市184km(河道里程),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km,右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km。雷波县、永善县均有公路与坝址下游的溪洛渡大桥相通。电站与宜宾、西昌、昭通、乐山等周边地区已形成高等别的交通网络。
电站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目前进行峻工验收、后续完善项目等收尾工作。3#、4#导流洞需做以下完善措施:
为保障导流洞永久堵头有安全可靠的检修通道并保证水垫塘排水廊道运行安全,在左右岸导流洞2#施工支洞下层通道设置堵头,堵头位置与水工帷幕相接,并设置检修门,在3#、4#导流洞出口闸室附近设置堵头。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施工范围如下:
(1)左、右岸导流洞2#施工支洞下层通道左支2#-1、右支2#-1封堵;
(2)左、右岸导流洞2#施工支洞下层通道左支2#-1、右支2#-1堵头段检修门;
(3)3#、4#导流洞出口闸门后增设堵头;
(4)3#、4#导流洞及施工支洞内弃渣清除;
(5)右岸泄洪洞出口下游岸坡与雾化边坡零星整治;
(6)左右岸2号施工支洞二期路面混凝土施工等。
主要施工内容:弃渣清淤,场地清理,混凝土工程,锚杆(锚筋)安装,止水安装,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接缝灌浆,闸门安装,二期路面混凝土、贴坡混凝土浇筑和设置排水孔等。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年9月20日~2018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
(4)近五年(201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已完工工程业绩;
(5)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