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丽水龙石、岑山、丽沙村综合楼综合楼项目公变供配电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ZDLSGK-JH-20170810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龙石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3.1 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2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同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3.1.4 业绩要求
①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②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3.1.5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6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7 财务要求
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2日起至2017年08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3:00至0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