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与传统招标并行的方式,详细说明见电子招标须知。
华电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华电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华电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土左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红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
二、项目单位: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土左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红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编号:CHDTDZ071/17-QT-01
六、标段
七、招标内容:内蒙古华电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等5家风光电场的托管服务,主要包括所属风光电场的餐饮及后勤服务。餐饮服务包含食品卫生、菜品花样、营养搭配、就餐环境等;后勤服务包括门卫、司机、种养殖服务。内蒙古华电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风光电场各场站所需人员配置见附表。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投标回函”、“投标申请书”、 “招标资格审查情况”(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3、投标人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最近1年内为物业公司提供过外包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证明材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c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d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e2016年的社保缴费凭证;
f物业类外包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九、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十、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