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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2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配套工程引风机改造项目招标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受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2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配套工程引风机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有限公司

二、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1

引风机改造项目

引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设计、改造等。

2000

五、工程概况

1、工程

2、工程规模:2×330MW燃煤发电机组

3、项目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引风机改造项目: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有相关资质与工程业绩的单位;

2.1 设备供货单位必须具有机电设备生产、销售资质,应具有近五年300MW(含330MW)火电机组引风机改造项目10台及以上供货业绩;

2.2 安装单位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有近五年300MW(含330MW)机组引风机改造项目4台及以上安装业绩。

2.3 单一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供货单位与安装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

3 设备供货单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安装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单一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0万元以上。

4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公司及成员公司分别出具)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4-2016)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d)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公司及成员公司分别出具)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公司及成员公司分别出具)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公司及成员公司分别出具)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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