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澜沧机场供油工程已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航油有限发〔2016〕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澜沧机场。
2.2建设内容:新建2座500m3立式拱顶锥底航煤储油罐、1座10m3埋地回收罐及配套的工艺系统,1套处理量为1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新建油泵棚95m2,棚内分别设置2台Q=85m3/h、H=32m的装卸油泵,1台Q=50m3/h、H=32m的回收泵及配套的过滤分离器、流量计等工艺系统;新建生产值班用房550m2、油车棚120m2、装卸油棚84m2;新建含油污水处理设备1套、1座9m3隔油池,消防设施依托机场;配套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暖通、安防、防腐等工程。
2.3招标范围:新建2座500m3立式拱顶锥底航煤储油罐、1座10m3埋地回收罐及配套的工艺系统,1套处理量为1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新建油泵棚95m2,棚内分别设置2台Q=85m3/h、H=32m的装卸油泵,1台Q=50m3/h、H=32m的回收泵及配套的过滤分离器、流量计等工艺系统;新建生产值班用房550m2、油车棚120m2、装卸油棚84m2;新建含油污水处理设备1套、1座9m3隔油池,消防设施依托机场;配套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暖通、安防、防腐等工程。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9 月(具体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5)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并提供其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6)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7)信誉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查询事项:
① 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8)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均需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注册所在地);
(9)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机场供油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年 8 月14日至2017年 8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