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FWZB-2017-017
项目名称: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管道与设备标识服务
受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工业管道与设备标识服务。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立项号陕发改油气函[2013]1073号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洛阳村。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BPEC负责完成的延能化现场非地下埋设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以及现场设备的标识。
2.3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3.1.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份有效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国内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近5年(2012年~至今)的工业管道和设备标识服务的国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提供合同(不含价格明细,需含总价)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清单格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