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惠州供电局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应用功能加装项目(报表功能)技术服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州
2.2建设规模:研发终端、数据质量、实用化指标管控系统1套:1)实现配网终端报表功能,支持按分区、终端类型、时间等类别统计查询,支持报表导出功能;2)实现配网系统上调度操作记录与配网停电计划匹配统计功能,支持停电计划导入功能,支持报表导出功能;3)实现数据质量闭环管控流程;4)实现实用化数据、指标数据的统计、发布、横向比较、管控等;5)实现上述管控工作的重点辨识、资源配置、工作协同功能。
2.3计划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编制项目技术开发计划并按计划和技术规范书完成开发服务,保证开发系统安全和服务质量;参加质量检验及评定、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承包人提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二次运输、现场保管,退运物资、工程余料、结余物资等运回甲方物流仓库;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项目结算,并在项目结算完成后1个月内将项目资料归档至甲方档案室。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有效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和供货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期间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 年8月18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