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SZCG2017150683
二、项目名称: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所投产品(必须与招标产品类型一致)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f认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且提供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查询有效的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整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采购预算:21000000.00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采购品名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数量 |
单位 |
|
42094262 |
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 |
21000000.00 |
2.0 |
台 |
|
合计(单位:元): 21000000.00 |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42094227):无。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获得方法
可于2017年08月14日 12:00至2017年08月31日 0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