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弱电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建设,任务通知编号为1719。招标人为镇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弱电项目
2.2招标内容: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弱电项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镇赉县。
2.4计划工期: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具备省级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信证书及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