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供电局工商业用户“主动需求响应”示范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等2个项目监理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2017】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佛山供电局工商业用户“主动需求响应”示范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等2个项目监理采购。监理费约为8.1676万元。
2.3采购范围:对佛山供电局多元用户综合能源用能监测与能效分析示范应用电动车充电设施改造项目、佛山供电局工商业用户“主动需求响应”示范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监理采购。监理范围包括开工报告审查、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核阶段、保修阶段等全方位监理。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信(原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