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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干燥车间一期燃烧炉及干燥滚筒维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维修选煤厂干燥车间一期燃烧炉及干燥滚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欢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维修选煤厂干燥车间一期燃烧炉及干燥滚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燃烧炉维修执行GB50211-2014《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并按此标准验收,维修后燃烧炉满足生产能力要求。干燥滚筒根据JB/T8852.2-2000标准进行,并按此标准验收,达到生产能力及指标要求。以《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和新《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主要维修部位:
①、炉体上部珍珠岩、保温砖的拆除及重新砌筑;
②、炉体外墙的拆除及重新砌筑;
③、炉体内部前拱、上拱、下拱的拆除及重新砌筑;
④、炉内炉门上梁、短路烟道圈梁等浇筑件重新拆除砌筑;
⑤、重新制作安装烟道闸板;
⑥、炉体的散气孔和落灰孔堵塞及干燥机进风管与炉体之间漏风问题的处理;
⑦、干燥滚筒全部扬料板(共计370块)、活动翼板(共计78块)及破碎链更换。
⑧、干燥机前端托轮更换。
⑨、引风机烟道焊补。
⑩、恢复螺旋推进器。
?、其他:根据燃烧炉、干燥滚筒及附属设施的现状进行维修。
3、质保期
修复的设备必须满足质保期24个月(自投用之日起)的规定。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含验收时不能发现的),由承修单位免费维修,出现质量问题并给招标人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承揽方承担委托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工期
维修工期 :30天完成。起止日期:承修方中标之日起,设备投用之日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有能力进行上述设备维修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同类设备的制造或维修业绩,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维修工厂有监测测试平台。
(3)投标人应具备同型号或更高一级型号直流屏生产或维修资质或维修业绩(附合同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 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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