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单位为达茂联合旗电业综合服务公司,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3.1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4一般纳税人证明;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3.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8具有并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
3.9潜在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产品业绩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投标:不可以。
4、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