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济华港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高压输配工程爬越黄河提防及定向钻穿越黄河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山东济华港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济华港润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高压输气管线穿越位置起始点桩号为 K23+921.01,终点桩号 K25+586.72。管线平面长度 1665.7 米,实际长度1697.2 米。两岸黄河大堤采用管沟爬堤方式(堤防加固需由专业设计单位做专项设计)通过,通过定向钻穿越黄河主河槽和河滩。本段管线采用 D610×14.3,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钢级 L415M,PSL2 等级,制管标准见 GB/T9711-2011,设计压力6.3MPa。
工程地点:工程区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和济南市槐荫区交界处,黄河左岸临黄堤属德州黄河河务局齐河县局管辖,右岸临黄堤属济南黄河河务局槐荫区局管辖。
招标范围:爬越黄河提防工程及定向钻穿越工程等监理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资质及业绩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
3.3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2012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必须具有管径600mm、穿越长度1000米以上的定向钻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5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6 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总监必须具有管径600mm、穿越长度1000米以上的定向钻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
3.7 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纠纷;
3.8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 近三年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通报批评或处罚;
3.10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材料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