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井市白金乡白金村四组、五组、平顶村三组排水沟工程 、白金乡村路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分别由龙发改字{2015}239号、龙发改字{2017}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LZCJT2017-76,项目业主暨招标人分别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龙井市白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申请专利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施工招标为龙井市白金乡白金村四组、五组、平顶村三组排水沟工程 、白金乡村路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即01、02标段。
01标段为龙井市白金乡白金村四组、五组、平顶村三组排水沟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道路全长4.954千米,排水沟总长度为9908米排水沟结构采用预制混凝土U形槽。
02标段为龙井市白金乡村路水毁重建项目,该项目建设道路全长6.616km,其中主线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长度为1.5km,支线长5.116k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及1259米护栏工程。
2.2 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3 施工预计工期:2017年9月20日-2017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近五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