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彩云路-经七路)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经七路,终点位于彩云路,全长约为1963米,道路红线宽36米,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绿化水、消防、道路照明以及道路交通工程等系统配套工程,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彩云路-经七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监理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进场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四、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书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9: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