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山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8-14 11:10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资质性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必须是雅安市境内依法取得并授权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并在名山区设立有获得保监会批准的经营机构。 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或省保监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7-08-15 09:00到2017-08-2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