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对 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及墙体材料检验站(云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300-201708-52400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及墙体材料检验站(云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超高速智能粒度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电磁电热式搅拌器)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云浮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6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7年1月-7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