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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珠海市政务服务评估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珠海市政务服务评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

 受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珠海市政务服务评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7-C3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7-C33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珠海市政务服务评估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评估服务 一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所有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评估报告;在报告提交后,中标人仍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采购人必要的协助。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7日15时00分-15时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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