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工程监理招标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临发改【2017】158号文,招标人为临澧县水利局,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临澧县水利局委托对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工程监理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常德市临澧县
2.3 项目规模: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工程包含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道路、公园、风光带、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及亮化美化工程等,市政类工程总投资约11.2亿元。
2.4招标范围: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工程包含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道路、公园、风光带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内容的监理。监理工程内容为:施工前监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临时工程监理等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预计施工工期为四年,工程保修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市政类包含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道路、公园、风光带、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及亮化美化工程等多个子项工程,建设工期进度不同,项目前期即本次招标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监理员6人,并及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期按单个子项工程规模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并及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监及监理员无在建项目。
①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③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④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⑤拟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项目的证明原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