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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所需十里铺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委托,就安阳工学院所需十里铺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

 受委托,就安阳工学院所需十里铺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十里铺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十里铺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经营管理服务费预算(每年):12万元
注:为保证投标单位最大利润服务于学生,故投标单位所投经营管理服务费(每年)应按预算12万元(固定值)进行报价,超过或低于预算的,磋商小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服务期:3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鉴于本项目有现场陈述,故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到达评标现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现场陈述,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高校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历证明材料。未到达现场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资金保障:供应商应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应向采购单位交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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