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分公司员工餐厅装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7-08-03055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员工餐厅装修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工期
1.1招标范围
华能蒙西分公司员工餐厅装修工程范围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在原有房屋(两层,内置楼梯,面积213平方米)基础上,一楼设一个厨房,二楼设一个单间(全封闭轻钢龙骨石膏隔墙),一个洗手间,加装不锈钢楼梯扶手,地面铺地砖,吊顶,屋内刮白、刷乳胶漆,厨房贴墙砖,购买及安装灯具、厨具(操作台、油烟机、油水分离装置、灶具等)、洁具、等餐厅设备等,水电改造等。投标时需提交装修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材料清单)。
1.2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3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4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2.5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6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2.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2.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5专项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5日9:00起至2017年8月24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