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嘉祥县南部山区金屯镇绿化工程(一期)采购项目(二次),该项目是对金屯镇重点区域可视山体绿化效果差的绿化提升规划,主要包括机场周边、省道252周边及市域内骨干道路两侧可视山体等效果较差的片区。此次绿化提升的片区主要包括金屯镇南青龙山与富山山体上的荒山及疏林地。共计356亩,其中南青龙山提升面积276亩,富山提升面积8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四、项目预算:118.13088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18.130885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无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0分至2017年8月2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