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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刘台48MW风电工程 110kVGIS扩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文件编号:HB-170425-0061、招标条件:昌黎刘台48MW工程(以下简称昌黎刘台风电场)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

 招标文件编号:HB-170425-006

1、招标条件:
昌黎刘台48MW工程(以下简称昌黎刘台风电场)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140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昌黎新天风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昌黎刘台风电场扩建所需110KV GIS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内容:GIS 具体内容详见相应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所投标产品取得与招标要求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报告。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有3台套以上风电场商业运行业绩 (业绩以原件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
3.6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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