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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江区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GXJH-2017-LZDL-031(重))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柳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柳江区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江区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GXJH-2017-LZDL-031(重)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特许经营权期 投资规模
1 柳江区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1项 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叁拾年 由中标企业全额投资柳江区管道天然气项目,近期投资约肆仟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约叁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投标公司须为上市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从事天然气经营相关资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近5年内(2012年-2016年)至少取得3个以上县级或县级以上城市管道燃气经营项目并取得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经营方面的书面证明文件,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及应急储备能力,有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
5、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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