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全厂脚手架搭拆、设备及管道保温拆除与恢复施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两年
建设规模: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全厂脚手架搭拆、设备及管道保温拆除与恢复施工。
招标编号:HFDL-17037
招标范围:全厂脚手架、设备及管道保温拆除与恢复施工(包括日常维护、机组临修、检修的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施工)。包含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除与恢复、人员安全管理、常用消耗材料等全过程的总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完备的ISO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拥有足够的登高架设专业资质人员。
3.4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近3年内必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原件的扫描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同期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7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